张辉让肖然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面,还好翁涛所写的内容不长,而且是分好几次才写完的,几人很快就看完了。
在翁涛所写的内容的开头,他首先是回忆了两件事,一件是他在上初中的时候,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,每天上学都主动到女孩家门口等她。
但是却被女孩的妈妈发现了,女孩的妈妈狠狠地辱骂了他,说就你家那个穷酸样,闺女以后嫁给一条狗也不嫁给他。
翁涛写道,“当时家里很穷,而且还有两个都要成家的哥,穷就是一种罪,她们家看不上我正常。”
在这句话旁边,还有一句备注:我本有着伟大的天赋,但是贫穷限制了我天赋的发展。可我终将会一鸣惊人。
接下来翁涛写道,在被女孩的母亲辱骂后,哪天晚上他回到家,看到不远处有两条狗屁股黏在一起,他跑到家里,拎起柴刀,狠狠几刀砍在两条狗的黏合处,把公狗腿间的东西砍断了。
当时,看着地上的血迹,还有嗷嗷逃窜的狗子,翁涛感觉十分解气。
翁涛回忆的第二件事,便是在他初中毕业的时候,翁涛外语极差,其他成绩也有好有坏,终是没有考上高中,就算考上了也是没钱上。
翁涛在笔记本上写着,在准备离家外出打工的前几天,他碰到了他的老班主任,老班主任和他说:就算是在外面打工,也要不断的学习,劳心者治人,劳力者治于人。
这些话翁涛听进心里去了,他写道:“十几年来我一直不停的读书,虽然我没几个钱,但我的精神层面已经超过不少人。真正的贵族,言行就应该是高贵的,虽然我的素质已经远远高出常人,但这还不够,我还要帮助更多的人变的高雅。”
翁涛在公德方面做得很好,他不随地吐痰扔垃圾,所有上流社会人该有的素养他都有。
他渐渐看不起一些俗人,尤其对那些有‘卑劣行径’的人咬牙切齿,觉得这些人拉低了社会的素质,汙染了他身边高雅的空气。
翁涛写着,有次他在电影院看电影,其中一个女的不停的和旁边人讲话,翁涛看不下去,站起来制止,但是女的骂他关你毛事。
当时电影正在放映,翁涛见那女的没再继续讲话,便坐下了,但心里窝着火,等电影一放完,他便立刻走过去和那女的理论。
但女人毫不留情的骂他:“你也不撒泡尿好好看看你自己,一身的穷相,干苦力的吧?小学毕业了吗你,还在这教育这个教育那个,你以为你是老师啊!”
翁涛听着这话又羞又恼,他在本子上写着,“当时我就想弄死那女的,这种女人活在世界上,除了给男人睡觉,一点用处都没有,拉低社会素质的败类,必须统统杀掉清除。”
想虽是这样想的,但翁涛嘴上却在硬撑着,说道:“我告诉你,人不可貌相,我就是一名人民教师,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,哪里像苦力了?”
女的同伴立刻冲了一句:“现在老师待遇也就那样,穷的还不如搬砖的。”
翁涛一时无话可说,他在笔记本上写道:虽然那女的说话难听,但这句话救了她们一命,至少她们把我呛的无话可说,还是有一点能耐的。
接着翁涛重点描述的,便是肖然之前与他短暂接触时,他挂在嘴边的那些话,都是翁涛在某某大学旁听了某某教授的课。
其中某某教授在法律课上,夸奖了他一句,说他是有法律头脑的。
由此,翁涛开始努力学习法律,他还特别注明了一句:“经过几年的刻苦研究,我的水平已经到了专业级别。但是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却无视了我的学习成果。”
翁涛笔下所骂的,是他们在之前某个工地干活时,到他们工地上调查的派出所的警员。
当时工地上发生了盗窃案,民警过来做笔录,翁涛平时一直和工友们吹嘘自己的学习成果,这下真碰上了事,他自然是要上去炫耀一下自己的能力的。
于是翁涛跑了过去,和民警说自己旁听过某教授的法律课,如果有需要可以找他,希望能帮得上忙。
但是过来的警员理都没理他,做完笔录开着车就走了。
翁涛写到这里,力透纸背,似乎想起这事仍在咬牙切齿,他着重描黑了四个字:“看不起我!”
之后,翁涛开始埋头钻研刑侦,发誓一定要让那些小瞧他的人大吃一惊。
他首先在地摊上买了一大堆罪案书籍,但是书里都是些低端的刑事案子,毫无专业素养,翁涛写道:再看下去就是侮辱我的智商。
于是翁涛开始去图书馆借阅法律刑侦类的专业书籍,虽然看的不是太懂,但是经过几个月的反覆阅读,他感觉自己的能力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。
由此他迫切想要展示一下自己的能力。
恰巧,不久之后,他的一个工友被人打伤了……
第441章.443、契机
那天,翁涛的工友被人打折了锁骨,派出所调查之后,认为事情不大,再加上双方当事人的意愿,决定进行调解。
研究了许久刑事案件的翁涛,早已认为自己功力大成,万分自信地出面代表工友索赔,他一上来就提出申请‘财产保全’,认为这是当事人的权利。
然而与上次如出一辙,负责调解的警员同样没有理会他,不以为然地表示:“兄弟,我们很忙的,拜託你多读几本书回来再指手画脚。”
又一次被漠然无视的翁涛差点气炸,但他并不敢当场发作,只是觉得有某种情绪如鲠在喉,让他难受的牙根痒痒。
“从派出所里出来,我的工友没有向我表示感谢,甚至都不愿意再和我说话,我跑前跑后结果落了个里外不是人的下场,怎么可以这样?”
翁涛在笔记中幽怨愤恨地写道:“这些能力还没我强的人竟然这么小看我,我不干几件完美的大案出来给他们瞧瞧,我怎么咽的下这口气?我就要证明我比那些警员聪明!”
为此,翁涛又继续翻看了更多的专业书籍,还重点研究了一些指导案例中的刑事责任、量刑、时效等内容,儘管对这些一知半解,但他还是很郑重地将一些所谓的重点抄在本子上。
有一次,当翁涛在地摊上找到一本关于‘香江雨夜屠夫’案的刊物之后,结合他之前研究过的一些案例,翁涛彻底完善了他的所谓完美作案的四条准则。
翁涛认为,雨夜屠夫之所以被抓,就是因为他作案之后仍不愿斩断关联,竟然还拿着胶带去照相馆冲洗,本来很可能会成为经典完美作案的案子,却就因为这一点瑕疵功亏一篑了,实在不应该。
翁涛在笔记中写道:“按照我的这四条经验去做,什么警察都查不出来,除非他们有探寻过去的手段。”
这段文字间流露出的得意溢于言表。
可能是高兴的缘故,翁涛还准备在他总结的那四条准则旁边加个‘nice’,但这个单词他不会拼,写成了‘neic’,然后又用笔杠掉了。
前两个部分的笔迹到此结束,从字迹上判断,这些文字应该是写了有一段时间了,不像接下来的那些内容,字迹新鲜感十足。
翁涛接下来写的几段,就是他谋害李璐和刘晨的自述。